关于在中高考期间加强城区环境噪声管理的通告

字数:804 2022年06月07日 政文
       2022年度高考、中考即将开始,为给全县广大考生营造一个整洁、安静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城区中高考期间控制噪声污染问题通告如下:
     (一)6月1日—6月15日期间,禁止在夜间20:00-次日6:00和午间12:00-14:00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装修作业及渣土运输作业。应急抢险类、民生保障类除外,但应采取相应降噪措施。因特殊情况确需夜间施工作业的,必须向县行政审批局申请,经批准后依法提前3日公告噪声污染影响范围内的居民。
    (二)禁止各类产生噪声污染的露天娱乐活动。
    (三)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或采用其他高噪声的方式招揽顾客。因开业等特殊原因确需进行宣传活动的,应当采取“静音”方式进行,并事先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在规定的区域、时限内进行。
   (四)在高考期间(6月7日-6月10日)和中考考试期间(6月13日-6月15日),考点附近500米范围内禁止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渣土运输作业和其他产生噪声影响考试及考生休息的行为。
   (五)中考、高考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及广大青少年的前途和命运,请各单位和广大市民顾全大局,积极配合遵守以上规定和要求,开启“静音”模式,助力广大考生全力应考。对违反本通告的,将依法从严处理。
      阳信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