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执法先“亮证” 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字数:478 2022年10月28日 要闻
       □通讯员 李新秀 郭文娟 报道
       本报讯   “您好,我们是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工作人员,现在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现场进行核查,这是我们的行政执法证件。”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开展“亮证执法”活动,在进行执法活动时主动出示证件亮明身份,将执法行为置于群众监督之下。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持续规范记录办法,加强执法记录设备投入,要求执法人员严格按照《山东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及相关规定,通过现场执法记录设备、纸质格式文书等方式,对执法活动各环节、全过程进行规范记录收集。
       持续提升行政执法质效,既让群众看到公平正义,也为群众日常生活带来便利。下一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将坚持严格执法,加强执法活动事前、事中、事后各个环节监督,让“文明执法、亮证在先”成为新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