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信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15号)
字数:1410
2022年12月02日
要闻
阳信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5次会议,根据阳信县人民法院院长唐贵学的提请,于2022年11月30日决定任命:
苟秀新为阳信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庭长;
张龙庆为阳信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
赵芳德为阳信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张花枝为阳信县人民法院阳信人民法庭庭长;
王 宁为阳信县人民法院商店人民法庭庭长;
韩 波为阳信县人民法院温店人民法庭庭长;
王 赛为阳信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张立霞为阳信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
姚素梅为阳信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张 静为阳信县人民法院阳信人民法庭副庭长。
免去:
毛文忠的阳信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张花枝的阳信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庭长职务;
赵芳德的阳信县人民法院温店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张龙庆的阳信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王 宁的阳信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韩 波的阳信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李风信的阳信县人民法院阳信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秘秀英的阳信县人民法院温店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现予公告。
阳信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