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信县人民法院推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十大措施

字数:2637 2023年03月17日 要闻
       □记者 翟成新  于帆  报道
       本报讯  近日,为进一步发挥人民法院司法职能作用,着力解决企业急、难、愁、盼等问题,落实“让企业和企业家舒服”的理念,以法治护航阳信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实现县域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推出了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十大措施。
       开辟绿色通道,畅通涉企诉讼立案渠道。推行网上立案、“一窗通办”,充分发挥“山东移动微法院”、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网、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的便利作用,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应立尽立。对符合立案标准的实行一次办结,不得要求企业或律师再行往返法院或者另行提交纸质材料。对生产经营存在严重困难的企业,依法提供诉讼费缓、减、免等司法救助。依托县“法智护航中心”和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窗口,及时高效解答企业诉讼咨询。
       应用信息技术,切实让企业享“智慧法院”便利。全面推行全流程网上办案,推行以实时数据生成为主、录入为辅的无纸化网上办案模式。加强诉讼案件网上调解、网上送达、网上保全,推进破产案件网上债权申报、线上债权人会议、线上财产分配。积极开展案件审判流程节点信息公开、裁判文书上网、网上阅卷工作。涉诉企业提出申请或者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民商事案件,采取互联网庭审、网上核对笔录并签名,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企业少跑腿”的服务目标。
       加强诉前调解,力促涉企纠纷柔性化解。统筹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除法律规定不适合调解或企业明确不同意调解的案件外,涉企民商事案件一律实行诉前调解。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平台”作用的同时,吸纳各类解纷资源,推进行业调解等具有解纷职能的组织、人员全覆盖,形成多元解纷格局,推动涉企案件诉前调解工作开展。案件调解成功后申请人民法院出具调解书的,在减半收取诉讼费的基础上依法适用诉讼费减缓措施,最大限度降低企业的诉讼成本。
      健全速裁机制,确保涉企纠纷简案快审。充实扩大速裁团队,完善“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调解员”的“1+1+1+N”速裁模式,调解员入驻速裁团队工作,调解成功的案件当场予以司法确认,调解不成的就地速裁,实行“当日分案、一次开庭、当庭宣判、当场送达”。涉企简案一般应当在15天内结案,最长不超过30天。在案件事实清楚、争议不大、标的额较小的金融借款、买卖合同、信用卡、道路交通事故等类案纠纷中推行“要素式”审判,使用要素式裁判文书,进一步提升涉企案件质效。
      严控审理期限,减少企业诉讼时间成本。完善繁简分流机制,强化普案快审,进一步缩短民商事案件办理期限,将平均审理时间保持在50日以内。切实加强民商事案件开庭管理,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开庭次数原则上不超过两次;适用简易程序及小额速裁程序的案件,原则上一次开庭查明案件事实,开庭结束后一周内结案。
严把案件关口,依法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严厉打击侵害企业及其经营者人身权、财产权的刑事犯罪,坚持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与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单位犯罪和个人犯罪、合法财产和违法犯罪所得、企业正当融资和非法集资等界限。办理涉企案件过程中,严格区分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严禁刑事手段介入经济纠纷、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
      优化查封举措,保障涉诉企业正常运营。进一步规范司法查封、扣押、冻结行为,认真落实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依法严格适用纳入失信惩戒等措施。涉企案件确需采取保全措施的,尽量查封企业不动产,非必要不对企业的基本账户进行冻结,严禁超范围、超标的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财产,除依法需责令关闭的企业外,对生产资料、流动资产等与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资产慎重保全,能采用“活封”方式的不得采取“死封”,最大限度保障企业正常运转。
       加大执行力度,及时兑现企业胜诉权益。推进实施涉企案件精准执行、分类施策,实现“简案快执、难案精执”。充分发挥“执行110”快速、精准的优势,坚持线上线下财产查控相结合,对涉企案件财产调查10日内完成,需要依法查控财产的,10日内完成查封、扣押、冻结,异地最长不超过15日。缩短评估周期,评估结束后15日内启动拍卖,二拍流拍后15日内启动变卖程序。执行案款到账后10日内完成发放工作。定期开展涉金融案件和拖欠中小企业债务案件专项执行行动,保障企业胜诉权益实现。
       完善破产机制,切实促进资源优化配置。深化破产“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加强破产案件审理,对暂时经营困难、具有经营价值的企业,综合运用重整、和解等手段,促进企业脱困重生。推行破产案件繁简分流,明确繁简标准,依法缩短管理人指定、接管企业、债权审查确认、审计评估期限,合理简化债权人会议程序,对简单破产案件适用简化程序集中快速审理。成立破产积案清理工作专班,落实“专人负责、一案一策”的原则,逐案明确结案时间表、路线图,精准有力地推进破产积案清理工作。建立执行与破产程序直通机制,加快“执转破”工作审查及流转速度,推动一些长期“执行不能”的涉企案件清结销账,引导和督促企业有序退出市场。
       开展对点普法,精准满足企业司法需求。常态化开展“法官进企业”“企业家进法院”等专项活动,通过实地走访、定期调研以及邀请企业管理人员旁听庭审等方式,加强与县域内重点产业、传统产业、特色产业等企业的常态化交流。建立与辖区企业定点联系制度和联络台账,了解企业法律需求,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针对企业在合同签订、融资借贷、担保等方面的法律问题,及时提供法律咨询、司法建议和风险预警,为企业面临的经营风险提供法律层面的解决方案,帮助企业提高防控风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