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信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县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开展履职评议的公告

字数:1085 2024年04月09日 要闻
根据《阳信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开展履职评议的暂行办法》(阳人发〔2023〕10号)有关规定,决定于2024年5月下旬召开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常委会会议,对县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开展履职评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议对象
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报县委同意,确定下列3名县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本次履职评议对象:
王  强   县民政局局长
王新会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杨汝峰   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二、评议内容
县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本届任职以来依法行政、履行职责等情况。其具体内容主要为:
(一)贯彻落实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二)贯彻落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情况以及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
(三)贯彻执行宪法及法律法规,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及落实执法责任制标准化建设情况;
(四)立足工作岗位,依法履行职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完成工作目标,提升社会影响力情况;
(五)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情况;
(六)县人大常委会认为需要评议的其它方面履职情况。
三、征集意见建议
本次评议工作分为准备动员、走访调研、集中评议、整改总结四个阶段,自2024年3月底开始,至5月下旬结束。欢迎社会各界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15日,对以上3名同志履职情况进行反映反馈,提出意见建议。
联 系 人:杨书娟   程俊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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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信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