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院在全市法院婚姻家事 典型案(事)例评选活动中获佳绩

字数:269 2025年01月07日 政文
        □通讯员 刘杰 王茹  报道
       本报讯  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2024年度全市法院婚姻家事典型案(事)例评选活动获奖情况的通报》,其中,县人民法院张静法官撰写的《李某英与阳信县某镇人民政府、某村村民委员会、第三人李某林法定继承案》荣获一等奖,张花枝法官撰写的《赵某歧诉赵某五、赵某英法定继承案》荣获二等奖、撰写的《焦某诉赵某月离婚纠纷案》荣获三等奖,县人民法院获评优秀组织奖。